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2022-07-27 512

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推进健康江西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力争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域内人人享有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和专科医疗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到2035年,全面建立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著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

江西省“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标

图片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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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发展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1.打造高水平公立医院。

——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现有优质医疗资源规划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力争在江西设置分中心。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思路布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攻关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整体提高全省医疗水平,实现一般大病、疑难重症不出省。

2.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省级医院。主要向省级区域内的设区市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根据需要对病情稳定、已过急性期患者及时进行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市级医院。主要向设区市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根据需要对病情稳定、已过急性期患者及时进行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一般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3.创新发展医疗服务模式。

——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县域医共体。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专科联盟。积极推动专科联盟建设,在区域内或者跨区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

——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慢性病医疗机构。支持康复医院、康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相对充裕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扩大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社会办医。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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