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医开具中成药及中药处方的支持政策更新了!智慧中医方剂宝来助阵!

2022-01-26 1125

广东率先发文鼓励西医按规范开具中成药及中药处方

2020年1月20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粤卫药政函(2020)1号)。文件针对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在切实贯彻实施《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执行中反映问题,提出以下三点补充通知:

一、鼓励西医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合理使用中成药;

二、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及中药饮片处方;

三、已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中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及中药饮片处方。

结合上述(粤卫药政函(2020)1号)的通知,据悉广东省某著名三甲医院为落实和贯彻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粤卫药政函[2020]1号)的文件精神,发出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起开通具有中成药处方资质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权限。同时,要求各医师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辩证施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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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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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2019年7月1日卫健委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除中医类别外的其他类别医师,需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此次广东省的这项新规,对于西医医师在遵照中医临床基本辨证施治原则下鼓励其合理开具中成药处方及中药饮片处方,并不设置“需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等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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